凡是眼部無器質性病變,遠視力小於等於0.8且不能矯正者均稱為弱視為。通俗地說,就是孩子的雙眼外觀並無明顯異常,眼科檢查常有屈光不正,散瞳驗光,配戴合適的矯正眼鏡後,視務仍不能達到正常,這樣的眼睛稱為弱視。
弱視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堅持治療,同時還要切實完成以下5項任務,以達到預期效果。
1、消除抑制
弱視主要是發生於視覺發育期間,極大抑制視覺功能的形成。所以,治療基本的任務就是消除抑制。在解決屈光不正的基礎上進行遮蓋治療,其原理就是遮蓋健眼強迫使用患眼,消除單眼抑制、復視和混淆視,以促進視功能的恢復。
2、提高視力
提高視力是弱視治療的根本目的。精細目力訓練可有效促進患者的視覺發育,達到增視效果。精細目力訓練有穿針,描圖繪畫、穿珠子等,患者可根據自身情況選用。
弱視可分為3大類:
1、遮眼性弱視
在嬰幼兒時期,如有角膜混濁、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內障等,由於患眼視線遮斷、視功能發育受到抑制而發生弱視。及早治療上述疾病可避免弱視的發生。
2、屈光參差性弱視
由於兩眼近視或遠視的度數相關較大(超過300度),兩眼會看到兩個清晰度大小不一致的物像,大腦皮層長期抑制度數較深的眼的物像,從而發生弱視。若能早期矯正屈光不正,則可以防止其發生。這種弱視經過治療可能恢復視力。
3、屈光不正性弱視
單眼或雙眼有高度的屈光不正而沒有戴眼鏡的,常會發生弱視。這種弱視可戴合適的眼鏡而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