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眼科網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光明眼科網 >> 眼科常見疾病 >> 斜視與弱視 >> 弱視眼鏡驗配過程詳解

弱視眼鏡驗配過程詳解

  弱視是視覺發育期間,由於視覺剝奪和/或雙眼異常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視覺細胞的有效刺激不足,從而造成單側或雙側矯正視力低於同齡正常兒童,一般眼科檢查未見黃斑中心凹異常。有些病例經過適當治療是可以痊愈的。在青少年人群中的弱視的患病率為2%-4%。

  在眾多的弱視治療方法中,配戴眼鏡+常規遮蓋+精細目力作業是目前最常用、最有效、最經濟的方法。ScheimanMM的臨床試驗也提示:對一個光學矯正組每天施以2~6h的遮蓋,同時進行視近訓練,且對所有7~12歲的孩子增加硫酸阿托品散瞳。該組患者的視力提高與單純光學矯正組比較,差異有非常顯著性(P<0。001)。

弱視眼鏡驗配過程詳解

  眼鏡驗配正確與否將直接影響到患者的預後。下面介紹眼鏡驗配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1驗光前的准備

  1。1驗光前檢查除了常規的眼科檢查和必要的全身檢查外,還要進行以下的檢查。

  1。1。1視力單個、單行、整個視力表視標分別給予檢查,最好用LogMAR視力表。可以判斷是否有擁擠現象。

  1。1。2遮蓋試驗包括遮蓋-去遮蓋(cover-uncovertest)和交替遮蓋(alternatingcovertest),遮蓋-去遮蓋檢查可以區分隱斜(phoria)或顯斜(tropia)以及是交替性斜視或固定性斜視;交替遮蓋配以Hirschberg測試可以大致判斷隱斜或顯斜的大小和方向。

  1。1。3平面融像能力檢查Worth四點法。

  1。1。4立體視檢查包括Local和Global,可以用紅綠眼鏡、立體圖(RandotTNO)、同視機等。以衡量患者是否有良好的深度覺來融合立體性的視標。

  1。1。5調節能力的檢查調節幅度檢查(Push-upTest),近注視時調節超前或滯後可以用融合性交叉柱鏡(FCC)測定;運用和放松調節能力的檢查可用正相對性調節(PRA)和負相對性調節(NRA)得出;調節靈活度檢查可運用+2。00/~2。00Ds的反轉排。

  1。1。6固視狀態檢查用眼底鏡檢查可以大致判斷是中心固視還是偏心固視,偏離的大小和方向以及穩定性情況。

  1。2去調節准備因為正常情況下兒童的調節能力很強,所以驗光前必須給予充分的睫狀肌麻痺,以消除調節對驗光結果的影響,避免過負。目前我們常用的是阿托品眼藥水或眼膏點眼,一般3天後,等瞳孔充分散大後給予驗光檢查。還可選用高濃度的托吡卡胺眼藥水、cyclopentolate等快速散瞳,但這樣可能會因睫狀肌麻痺不徹底而影響驗光結果的准確性(注意:在散瞳前一定要作VonHarrick檢查,即周邊前房深度/角膜厚度檢查,若為1∶4左右,應做前房角鏡檢查,以避免盲目散瞳導致眼壓急劇升高的情況出現。)

  2驗光

  驗光分為客觀驗光(objectiverefraction)和主覺驗光(subjectiverefraction)兩種,下面分別予以說明。

  2。1客觀驗光(即靜態檢影)我們可以先用電腦驗光儀粗略地了解患者的屈光情況,然後做靜態檢影或者直接給予靜態檢影。這是給兒童驗光不可或缺的步驟。因為有些患者難以很好配合,這就要求驗光醫師要有很好的耐心和操作技巧。此步驟也可以在綜合驗光儀上進行。

  2。2主覺驗光是在綜合驗光儀(phoropter)上完成的。有經驗的醫師常花較少的時間檢影,而把較多的時間用於主覺驗光。

  (1)初次:MPMVA可獲得最正球鏡時的最佳視力。為使調節能夠獲得最大限度的放松,通常霧視量取+0。75~+1。00Ds。

  (2)初次紅綠測試:視標一般選最佳視力上1~2行的單行視標,測試順序:綠-紅-綠。如無法達到紅綠平衡,則一般取紅色清楚時的度數,以避免球鏡過負。

  (3)散光的精確:即交叉柱鏡(JCC)檢測,以精確散光軸向和度數。臨床上多采用最佳視力的上一行單行視標作為檢測視標。散光軸向檢測時,要注意JCC手輪位置、JCC的翻轉以及軸位轉動方向;散光度數檢測時,要注意先轉動JCC,以使紅點/白點位置同柱鏡軸向一致。在JCC度數調整過程中,應始終保持最小彌散圓在視網膜上,這就要注意球柱平衡(注意:如果JCC過程中沒有改變散光柱鏡的軸向和度數或起始度數中沒有發現散光,則可以只進行初步MPMVA)。

  (4)再次:MPMVA注意事項基本同初次MPMVA。但此次霧視量為+1。00Ds或更多些(必須將患者的視力霧視至0。5以下),同時還要考慮患者的精神因素。

  (5)再次紅綠測試:注意事項同第1次。前五步都是單眼檢測。雙眼均衡目的是保持雙眼均衡的調節功能,試圖通過雙眼的視覺均衡進一步將調節反應降為零。

  因為單眼驗光中有兩種因素可能刺激調節,霧視將無法使其抵消:

  ①大腦總是感知綜合驗光儀就在眼前,這種意念性近物會刺激調節的產生,即“器械性調節”。

  ②雙眼注視時整個系統的調節比較容易放松。此步驟的關鍵是運用綜合驗光儀中的Risley稜鏡,做垂直性雙眼分離,一般在右眼放上3~4BU,在左眼放上3~4BD。

  另外,在雙眼均衡的整個過程中還必須保持兩種狀況:(1)雙眼均能看視標;(2)雙眼一直處於霧視狀態。

  主覺驗光一般是在檢影驗光2~3周後,在瞳孔回復的情況下進行的。如果患兒兩眼屈光參差較大,理論上雙眼相差1~2行就無須做雙眼平衡。有些患者的年齡較小,無法配合做主覺驗光,這就要求驗光醫師要有更好的檢影技術和更加豐富的臨床經驗。

  3眼鏡處方的確定

  弱視的形成是由多種不同因素引起的異常視覺發育過程,而且不同病因之間也相互影響。LaiHC等發現:較小內斜角和較高遠視度的孩子更可能屬於完全調節性內斜視,早期發現和早期治療可防止斜視和弱視的發生。WeakleyDRJr研究指出:屈光參差(≥1。0Ds)是調節性內斜視發展的一個重要危險因素,尤其在低於+3。00Ds的遠視患者中更明顯。同時,屈光參差還會降低用眼鏡治療調節性內斜視的復位成功率。此外,不同的屈光狀態對弱視形成所產生的作用也會明顯不同。美國視光學協會的統計數據。

  另外還有調節能力的不同、注視性質的差異等等,都給眼鏡處方的最終確定增加了難度。

  (1)隱內斜與調節強的近視患者,處方驗光度低,遠視患者處方驗光度高。

  (2)隱外斜與調節弱的近視患者,處方驗光度高,遠視患者處方驗光度低。

  (3)集合功能差的遠視患者,瞳距略放小,使視軸落在矯正鏡片光學中心,利用凸透鏡的三稜鏡效用,使物像向鼻側移位。

  (4)測定雙眼單視功能時,需判斷出主視眼為右眼還是左眼。應使配戴矯正鏡片前後的主視眼一致。

  (5)使用綜合驗光儀中的紅綠二色試驗,偏振片或稜鏡分離等方法,使戴矯正鏡片的雙眼調節處於平衡狀態。究竟選擇多大的度數差距作為最後驗光處方的結果,這需要通過大量的實際資料積累,通過被檢查者醫學處方中規定的矯正鏡片,隨訪其自覺症狀的改善情況以及客觀功能的檢查,才能獲得科學的規律性。所以,配鏡處方的最終確定(即在精確驗光基礎上處方度數的加減),受到了較多因素的影響,它是臨床經驗和多方面醫學知識綜合的結果。

  關於散光的矯正問題,原則上逆規性散光(astigmatismagainsttherule)應全矯;因人類本身可以有0。50~1。00Dc的順規性散光(astigmatismwiththerule),故順規性散光可以稍低一點。盡管用眼鏡矯正散光可明顯地提高散光兒童的視力,但沒有證據能夠表明在一個平均超過4個月的治療期後,用眼鏡矯正散光可以降低弱視的發生率。由於兒童視力發育過程中的正視化趨勢,故在配鏡時應保留有自身調節的范圍,應少給+100Ds~+200Ds。否則會影響患兒眼的正視化過程,不利於遠視屈光度的下降。

  針對一些特殊患者,還可選擇一些特殊的鏡片。如高AC/A值的內斜視患者可試用雙焦點眼鏡;在“反常規”(againsttherule)隱斜視,如近視合並內斜、遠視合並外斜的患者中加用小稜鏡度的稜鏡治療。據統計,分別有約87%~89%的患者經過2~12年的治療可恢復正常。

  4眼鏡的制作

  長期以來少年兒童配戴的眼鏡不合格率高達30%~70%。造成配鏡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兒童使用的眼鏡架過大,導致兩瞳孔中心與配戴眼鏡的雙光學中心的正偏差超差過大。

  配鏡的基本原理:鏡架的尺寸必須與戴鏡者面部的尺寸相一致。

  除注意鏡架的基准中心距離與患者瞳距盡可能一致外,還應該注意:

  (1)鏡架傾斜角;(2)鏡框前緣;(3)鏡腳;(4)鼻梁及鼻托等。鏡片應嚴格按處方磨制,不能偷工減料。

  鏡片材料一般傾向於樹脂片,一方面因它重量輕,防紫外線能力強;更主要的是使用安全,因為它不易破碎,其碎片沒有銳角,可防止兒童眼部外傷。隨著現代鍍膜技術的提高,它易磨損的缺點已明顯減少,加上使用得法,其壽命不會亞於玻璃鏡片。

白內障 青光眼 斜視與弱視 眼部疲勞健康經驗 關於視力健康經驗 眼部疾病保健 眼部疾病症狀 眼部疾病治療

Copyright © 光明眼科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