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眼科網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光明眼科網 >> 眼科常見疾病 >> 眼科視力 >> 散光眼 >> 散光眼診斷治療 >> 散光治療原則

散光治療原則

治療原則:

1.規則散光:可按散光類型及散光度數以不同圓柱鏡矯正;

2.不規則散光:可配用角膜接觸鏡矯正;

3.18歲以上成人的高度散光可考慮行角膜屈光手術治療。

用藥原則:

1.凡是散光眼一定要散瞳驗光,特別對混合性散光更為重要;

2.學齡前兒童用1%阿托品滴眼液或眼膏散瞳驗光,每日兩次,連續三天後方可檢影驗光;

3.一般青少年用托比卡胺滴眼液散瞳驗光;

4.少數病者滴用阿托品後,面色潮紅甚至頸部、全身發紅、口干,這是對阿托品藥有輕度反應,只要多飲溫開水,過1—2小時後症狀消除,一般滴阿托品滴眼液後都用手指壓迫鼻根旁淚小管處約10—15分種,以防止藥物流入淚囊吸收,如果壓迫得好,就不會發生上述症狀。

療效評價:

1.治愈:矯正後視力正常,症狀消失或減輕。

2.好轉:矯正後視力有增進,未達正常,症狀減輕。

3.未愈:未能矯正。

白內障 青光眼 斜視與弱視 眼部疲勞健康經驗 關於視力健康經驗 眼部疾病保健 眼部疾病症狀 眼部疾病治療

Copyright © 光明眼科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