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眼科網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光明眼科網 >> 眼科常見疾病 >> 眼科視力 >> 斜視眼 >> 斜視眼預防保健 >> 斜視眼鏡的配鏡方法

斜視眼鏡的配鏡方法

  斜視眼鏡是專門針對調節性內斜視患者配備的眼鏡樣式。斜視患者的配鏡既要矯正眼位,又要兼顧雙眼視功能,因此在配斜視眼鏡的時候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才能保證斜視治療的正常進行。

  戴斜視眼鏡斜視矯正以後,根據每次驗光遠視度數下降的情況,以內斜不復發為前提逐漸減低眼鏡度數,同時合並弱視的患者需進行弱視訓練提高視力,恢復雙眼單視功能。這樣到了遠視度數減少到不戴眼鏡斜視眼也完全正位,視力和雙眼單視功能都恢復正常,達到功能治愈的效果,眼鏡也摘除了。

  部分調節性內斜視患者,戴斜視眼鏡半年以上眼位仍不能完全矯正的,經手術矯正斜視後再繼續戴鏡治療弱視,鞏固眼位,最終也多可以摘掉眼鏡。一般外斜視多合並有中高度近視,雖然外斜視可以通過戴鏡矯正,但近視度數隨著年齡增長多有繼續增大的趨勢,這樣的患者不容易摘掉眼鏡。總而言之,合並遠視的內斜視,許多患者最終可以摘掉眼鏡,這主要是指輕、中度遠視(+3.00D~+6.00D)而言。大於+6.00D以上的高度遠視或近視為獲得正常視力,多需終身戴鏡。

  調節性內斜視的配鏡方法:

  (1) 屈光狀態為低、中度遠視者:可以給予足度矯正或過矯眼鏡。一般戴足度鏡不得超過1年,過矯鏡不超過半年,無論戴鏡後眼位是否正位,斜視度變化與否,均應調整降低眼鏡度數。

  (2) 屈光狀態為高度遠視者:采用逐漸遞增法,先由4-5.00D~+6.00D給起,早期1個月,3個月復診1次,如果眼位已經矯正至正位,則不再增加眼鏡度數;如果仍舊偏斜,則半年增加1次屈光度數,直到戴到足度或近足度,增加幅度以每次增加+0。5D~4-1。50D為宜。如果眼位已正,則需堅持戴此度數眼鏡1年後才逐漸降低其度數。每年減低+1.00D為宜;如果戴足度鏡後,眼位仍有偏斜,1年後則減低其度數,以獲得最佳視力的屈光度配鏡為准。

  (3) 屈光狀態為復合遠視散光時,優先矯正散光,其次才考慮遠視度數,但遠視與散光度數之和一般不能超過+6.00D,以後逐漸增加球鏡度。

  (4) 屈光狀態為近視者,在調節型內斜視較少見,配鏡原則是以獲得最佳視力的最低度數為准。調節性內斜視患者戴鏡一段時間後,眼位可以出現變化,在保持雙眼正位不至於斜視復發前提下,逐漸地減少眼鏡度數,每半年到1年減少1次,每次不超過+1.00D,不然會使異向性融合反射的發育受影響,大幅度的降低眼鏡度數,極易導致內斜復發,造成視物模糊。有些兒童戴鏡後,眼位可以得到顯著改善,但會出現戴鏡視力不如不戴鏡視力。調節性內斜視的早期戴鏡是最重要的,往往可以挽救患兒單眼視力,消除斜視,獲得雙眼視力的正常發育,避免手術矯正。

白內障 青光眼 斜視與弱視 眼部疲勞健康經驗 關於視力健康經驗 眼部疾病保健 眼部疾病症狀 眼部疾病治療

Copyright © 光明眼科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