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眼科網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光明眼科網 >> 眼科常見疾病 >> 眼外傷 >> 關於眼外傷 >> 紫外線照射強度對自身皮膚燒灼傷3 例

紫外線照射強度對自身皮膚燒灼傷3 例

  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規范》有關規定,每6個月對紫外線燈管照射強度監測1次,以確保紫外線燈管的消毒效果。

  2006年5月醫院感染科3名工作人員集中對全院紫外線燈管進行監測,2d內連續監測139只紫外線燈管;監測儀器為ZY2010型輻射照度計,其監測波長25317nm,相應時間1min,距離1m,環境溫度(20±10)℃,濕度<85%;監測人員均佩戴防護眼鏡,其中1名面、頸項、手部皮膚暴露在外,另外2名均戴一次性口罩、帽子;監測第2天3名均出現面部皮膚有輕微疼痛、發紅;監測結束後第1天3名開始出現面部、頸項、手部皮膚發紅、發熱、腫脹、疼痛,同時伴有燒灼感;第2天以後症狀全部加重,並出現紅疹、皮膚瘙癢、干燥;眼部無明顯不適,全身症狀輕微。皮膚表面每天用溫熱水清潔面部、頸項、手部皮膚,表皮脫落防護霜塗擦;以上症狀持續4~5d皮膚開始出現表皮脫落,1周後症狀體征減輕,病情逐一好轉,臨床診斷為紫外線致皮膚燒灼傷。

  在集中監測紫外線燈管強度時,需要紫外線達到一定的時間和強度,監測數量多、接觸時間長,非常容易受到紫外線的損傷,暴露皮膚近距離接觸紫外線,暴露時間和照射強度均超過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規定標准,導致皮膚燒灼傷。今後監測時必須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既要保護好眼睛,又要保護好皮膚。

白內障 青光眼 斜視與弱視 眼部疲勞健康經驗 關於視力健康經驗 眼部疾病保健 眼部疾病症狀 眼部疾病治療

Copyright © 光明眼科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