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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性青光眼

    [概述]

    青少年性青光眼是指6歲以後到30歲之前發病的先天性青光眼。是由於胚胎期前房角發育異常所引起。屬遺傳性疾病。男性多於女性。多為雙眼發病,單眼發病者約為25 ̄30%。本病發病隱蔽,進展緩慢,其臨床表現、發展過程、治療原則及預後與原發性開角青光眼相似。

    [症狀體症]

    1.多無自覺症狀。晚期可因視野小而出現行動不便及夜盲等症狀; 2.眼壓高且波動大; 3.常伴有近視,且近視進行較快; 4.類似原發性開角青光眼的視乳頭及視野改變; 5.房角開放,個別病例有較多的虹膜突。

    [診斷依據]

    1.眼壓高,或晝夜眼壓差>=1.07kPa; 2.視乳頭C/D(垂直)>=0.6或兩眼C/D之差>0.2,或視網膜神經纖維層缺損; 3.青光眼性視野缺損; 4.眼壓高時房角全部開放。  以上第2及第3項有其中一項便可。  以下檢查對早期診斷可提供參考: 1.圖形視網膜電圖(PERG):早期患者即出現波幅降低; 2.圖形視誘發電位(PVEP):早期患者可出現波幅降低,潛伏期延長; 3.色覺檢查(FM-100色彩分辨力檢查):早期患者常有藍-黃色覺障礙; 4.對比敏感度檢查(CST):患者對比敏感度阈值升高,敏感度降低; 5.眼底熒光血管造影(FFA):患者視乳頭普遍性低熒光或局限性充盈缺損,常見於上下極近邊緣處。

    [治療原則]

    1.先用藥物治療,若藥物治療眼壓不能控制或視功能、視神經損害繼續惡化者,需采取鐳射或手術治療。 2.先用低濃度後高濃度的藥液滴眼,滴藥次數先少然後酌情增多,保證在24小時內均有藥效維持。 3.長期應用抗青光眼藥物,若出現藥效降低時,可改用其他藥物或聯合用藥。 4.應用改善血循環及神經營養藥物,以幫助保護或改善視功能。

    [療效評價]

    1.治愈:經藥物治療或手術後,眼壓及24小時眼壓波動均控制在正常范圍,視野及視神經無進一步損害。 2.好轉:經藥物治療或手術後,眼壓降低,但術後需加用藥物,眼壓及24小時眼壓波動接近正常,視野及神經損害無明顯增加。 3.未愈:經藥物治療或手術後聯合用藥,眼壓仍高,視野及視神經損害進一步增加,或手術發生嚴重並發症致視功能明顯減退或失明。

    [專家提示]

    本病是一種具有遺傳性的青少年常見致盲眼病之一。由於其發病隱蔽,進展緩慢,大多無任何自覺症狀,故不易早期發現。所以必須對此病提高警惕,以便早期發現。高眼壓可使眼球持續伸張而加重近視,所以在青少年中,出現近視發展較快時,應警惕可能有青光眼存在,尤其是有青光眼家族史者。 本病目前尚無根治的方法,但可用藥物或手術治療控制病情發展,所以早期診斷、早期合理的治療,以及患者對治療的配合,對保護患者的視功能,防止盲目極為重要。同時,患者及其家長應理解,藥物或一兩次手術治療並不能使所有病人都能獲得滿意的效果,況且有些病人經治療後眼壓被控制在正常范圍,而視功能及視神經的損害仍繼續進展,所以患者需終身定期就診觀察。單眼患者的健眼做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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