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斜視與小兒眼科學組將弱視定義為:“3歲以下兒童矯正視力低於0.5,4~5歲低於0.6,6~7歲低於0.7。”
弱視是兒童發育過程中的常見病,其本質是雙眼視覺發育紊亂,不僅單眼或雙眼矯正視力低於正常,而且沒有完善的立體視,甚至立體視盲,如不及時治療,將給未來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問題。弱視治療效果年齡越小,療效越好。12歲以後治療無效。因此,要加強弱視知識的宣傳教育。
4歲前是視覺發育的關鍵期,因此及時發現孩子弱視給予相應的治療是可以完全治愈的。
如何早期發現孩子弱視?
就需要家長細心觀察孩子平時的表現:
如8個月以後的嬰兒仍然是斜視、或者看東西時常常歪頭、瞇縫眼,常常近距離視物,就應該及早去醫院眼科確診。
嬰幼兒時期家長不妨在孩子視物時有意識輪換遮擋一只眼睛,讓另一只眼睛看東西,如果孩子表現的很安靜,則說明沒有遮擋的眼睛沒有問題,如果哭鬧或者用手試圖推開遮擋物,那只沒有遮擋的眼睛可能有問題,遇到這種情況也應該及時去醫院眼科檢查確診。
3歲以後孩子,幼兒園一般每個學期都要體檢一次,醫院往往使用的就是視力表,如果眼睛視力反復檢查3歲以下兒童矯正視力低於0.5,4~5歲低於0.6就要高度警惕,不要再耽誤,否則就錯失了矯正的機會了。家長不妨在家也買張視力表,按照視力表的要求給孩子進行視力檢查,也可以及時發現問題。
再次強調:弱視的根據發病機理有很多的分類,及早確診,醫生會根據弱視的具體分類進行對應的處理。越早矯正治療效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