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弱視是兒童發育過程中的常見病,在我國約3億多的兒童中,弱視的發病率平均在3%左右。兒童弱視是指凡是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經配戴合適的眼鏡後,遠視力矯正仍達不到0.8。弱視按程度分為三種,矯正視力在0.8-0.6稱為輕度弱視,0.5-0.2為中度弱視,0.1以下為重度弱視。弱視治療需要綜合進行,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遮蓋:一側視力極差時,一定要把視力好的眼睛蓋上,強迫弱視眼多用。遮蓋需要制作一個眼罩,家長可用黑布將眼鏡片擋住,蓋得越嚴越好,最好在裡面加上一層紅布,這樣遮蓋效果就更好了,遮蓋時間應在醫生指導下確定。
(2)弱視治療儀治療:采用弱視治療儀治療可縮短病程,特別適用於一些中度和深度弱視患兒,臨床上一般常用紅光閃爍儀、光刷治療儀、視覺生理刺激儀等。
(3)配鏡:對12周歲以下的兒童,強調用1%阿托品散瞳驗光,配戴眼鏡的目的是使視網膜上得到清晰的圖像,給視覺功能發育一種良好的刺激,為提高視力創造基礎。
(4)壓抑療法:適用於一些年齡偏大且不願遮蓋的患兒,通過散瞳和配戴眼鏡,達到保證弱視眼看物體比視力好的一側眼睛更清楚的效果,促進弱視眼視力提高。
(5)藥物治療:一些弱的散瞳劑等眼液可緩解眼內肌的疲勞,促進視力好轉。
(6)功能訓練:讓患兒用弱視的眼睛多做精細工作,從而提高視力,家長可以根據患兒年齡、視力情況,選擇如描畫、穿珠子、剪紙、繡花、穿針等不同方式加以訓練。
弱視治療雖然方法很多,但要因人而異,治療過程短則半年,長者達到2-3年,且方法繁瑣枯燥,所以說,患兒家長的配合及管理是弱視兒童治愈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