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摘除對眼科醫生來說是一件不得已而為之的事,只有經種種治療手段都無法保留眼球或提高視力時,醫生才會建議做眼球摘除術。
眼睛摘除是將眼球周圍之組織(包括6條外眼肌以及視神經)切斷,而將整個眼球摘除出來。另一種手術稱為眼內容物宛除術,其目的也一樣,但未將外眼肌及視神經切斷,而只將眼球壁(鞏膜及角膜)以內的眼組織宛除,兩者均屬破壞性手術。
以下有4種需要做眼球摘除手術的情況:
1、眼部的惡性腫瘤
最多見的是兒童的視網膜母細胞瘤和成人的黑色素瘤。做這個手術的目的是防止腫瘤繼續增大或轉移,甚至危及生命。
2、喪失了視功能和眼球形狀改變
為了不影響外觀,摘除無用的眼球,植入義眼來維持正常的形象。
3、既盲且痛的眼球
如青光眼末期,患者既無視力,也時常疼痛,那麼摘除眼球,可以幫患者徹底解脫。
4、一些嚴重的眼外傷
原則上是失去視覺機能及眼球失去固有的形狀,兩者兼備,才夠成摘除眼球的條件。然而,有些特殊情況,雖不符以上原則,但仍必須摘除。例如,交感性眼炎,一只眼睛受傷,為預防或治療另一只眼有感於病眼在受苦,也只好摘除這一只受傷的眼睛(稱為激發眼)。
對於眼球摘除術者來說,眼球已被摘除,感染的機會較少,根據眼部恢復的情況,術後三到四周左右就可以安裝義眼片(義眼片是需要訂做的)。但年老體弱愈合能力欠佳者,或不合作的患兒,或術後需要加局部放療者,應酌情延長到二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