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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青光眼的診斷標准

  臨床上30%左右的青光眼患者不是因病情直接破壞引起嚴重視力受損,而是因缺乏青光眼正確診斷標准使患者喪失最佳治療時機,釀成不可逆轉後果時才確診為青光眼。所以科學的青光眼診斷標准對青光眼的預防起著關鍵作用。我們根據多年臨床經驗,中西互參,病症結合,總結出一個完善的青光眼診斷標准,是無數患者在萌芽狀態時已徹底治愈,避免了患者遭受青光眼的病痛折磨。現簡述如下:

介紹青光眼的診斷標准

  1、臨床症狀:青光眼患者在眼壓升高、眼底改變前即有明顯的全身表現,開始並不表現在眼睛上,只是出現頑固性失眠、偏頭痛、習慣性便秘或勞累,情緒波動變化後暫時性眼脹痛、干澀、疲勞、視物朦胧,休息後即緩解,一年僅出現一、兩次、隨著病情發展,發作時間愈頻繁,每次發作時間卻愈長,如此反復發作,隨時導致急性大發作。

  2、眼壓:它是青光眼的重要依據,但卻不是唯一依據,臨床90%以上的青光眼誤診的患者都是錯誤的以眼壓為標准,眼壓高不一定就不是青光眼(參:低血壓性青光眼)。眼壓高並非都是青光眼。

  3、眼底:早期可正常,一旦眼底改變,說明病情已較重,病程很長,已造成明顯的青光眼損害。

介紹青光眼的診斷標准

  4、視野、電生理:對低眼壓,症狀不明顯的患者具有重要意義,有的患者直到失明無症狀,眼壓不高,眼底看不出損害,但電生理及視野卻已反映出病情變化。

  5、家族史及相關病史:明顯家族史,及全身、局部疾病都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如近視、外傷、眼部炎症、白內障、高血壓、糖尿病史等易於合並,繼發青光眼。

  因此對於青光眼的診斷,必須具有高度責任心、豐富的臨床經驗,不能輕易排除每一個青光眼征象者,以免給患者造成嚴重的、不可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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