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眼科網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光明眼科網 >> 眼科常見疾病 >> 斜視與弱視 >> 哪些弱視需要驗光配鏡治療

哪些弱視需要驗光配鏡治療

  弱視是一個發育性眼病,年齡越小療效越高,最佳年齡是3—6歲,12歲以後恢復的幾率則很小。由於其療程比較長,治療期間需要兒童及家長的密切配合,才能達到理想的治療效果。不過弱視戴鏡也要根據不同的弱視類型,針對性的配鏡,這就需要去專業的眼科醫院進行驗光,根據專業驗光結果,進行配鏡,那麼哪些弱視需要驗光配鏡治療呢?

哪些弱視需要驗光配鏡治療

  弱視配鏡原則如下:

  一、不伴斜視的弱視

  按驗光結果,以矯正視力最佳為原則,根據屈光狀態、視力、年齡、給予配鏡處方。在試鏡基礎上,在獲得最佳視力的鏡片中進行篩選,遠視眼中可選其中較高屈光度鏡片,近視眼選較低屈光底鏡片。

  二、伴內斜視的弱視

  首次配鏡要給予足度鏡矯正,配鏡後要定期復查視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驗光1次。調節性內斜視在維持眼位正、視力好的情況下酌情減低球鏡片,通常1年減少1D;部分調節性內斜視或非調節性內斜視再次驗光時應適當減少遠視度數,避免出現調節麻痺。

  三、伴外斜視的弱視

  學齡前兒童,如遠視度≤+2.50D,且對視力影響不大,可暫不配鏡;超過+2.50D時應獲得最後矯正視力較低度數處方,但一般減少不超過1/3。如果屈光不正為近視性,按散瞳驗光結果給鏡。

  四、伴有散光的弱視

  原則上不予增減,按實際結果處方。對高度遠視散光與近視散光,可酌情減量。應半年至1年驗光1次,根據屈光狀況、斜視度及矯正視力情況的變化而變換眼鏡度數。

白內障 青光眼 斜視與弱視 眼部疲勞健康經驗 關於視力健康經驗 眼部疾病保健 眼部疾病症狀 眼部疾病治療

Copyright © 光明眼科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