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種方法可用來檢查色盲。最常用的是在混雜顏色為背景的厚紙板上,畫上有顏色的數字或圖形,讓受檢者認出這些數字或圖形。還有特殊的色盤檢查,用來測試受檢者分辨十五種或一百種顏色的能力。
色盲的診斷,現代醫學發展較快,方法眾多。Holmgren(1877年)首先提出絨線法檢查,為世界最早的色覺檢查,1883年,Stilling首創假同色表檢查,1916年,日本石原的色盲檢查圖問世,在1929年第13屆國際眼科學會將Stilling與石原氏的假同色表和色盲檢查圖作為檢查色盲必用工具,我國於1958年首次出版俞氏萍色盲檢查圖,為檢查航空、航海人員有燈光檢查法,1907年,Nagel發明色盲檢查鏡,目前世界各國已廣泛采用。在色調配列法的檢查,由美國Farnsnoth首制100色調檢查法,以後改良成15色調檢查法。還有色覺異常的電生理檢查。
色覺檢查的目的在於確定有無色覺異常、鑒別色覺異常的類型及其程度,但以上檢查方法仍不滿意。對於治療,現代醫學卻一籌莫展,而是向矯正法發展。